内容简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装修公司 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工程构成违约时,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实际处理中,业主有权主张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 总价20%)、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或通过法律程序索赔额外损失(如租房费用、误工损失等)。 遇到装修拖延别慌张 六步教你搞定 上周刚处理完业主李女士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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