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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内容简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承包方存在根本违约、未按约定完成工程质量标准、擅自变更合同 内容等情形时,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被守约方依法没收。这种制度设计就像给合同上了双保险,既能约束履约行为,又能为守约方提供救济保障。 这些真实案例告诉你:保证金是怎么飞走的 去年某装修公司 接了个酒店改造项目,合同约定使用E0级环保板材。施工期间偷偷换成普通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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