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pop
民生法律百科
法律速递
以案说法
法律工具箱
律师答疑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律师不让会见的三类案件
内容简介:经常有人问:为什么有些案件律师见不到当事人?《刑事 诉讼法》第39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这三类案件因涉及重大社会利益或存在串供、毁灭证据风险,法律设置了特殊会见限制。不过要这种限制仅限于侦查阶段,且必须有书面通知,不是办案人员随口说了算! 这三类案件背后,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前年有个案子让我印象深刻:某公司...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pop
热门文章
投诉驾校退费打什么电话管用
299阅读
中介发工资和厂里发工资的区别
92阅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2026年1月24日)
72阅读
婚前买车写女方名字贷款一起还
68阅读
合同价格不明确履行规则
63阅读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6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