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pop
民生法律百科
法律速递
以案说法
法律工具箱
律师答疑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居间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内容简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 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居间人存在主观过错时,面临与合同 违约方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连带责任的核心在于债权 人可以要求居间人与违约方共同赔偿,这种设计既保护了交易安全,又倒逼居间人规范执业。 居间人背上黑锅的三大典型场景 最近处理过的一个真实案例:某房产 中介明知房屋有抵押却隐瞒买家,结果买家付完首付才发现无法过户...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pop
热门文章
投诉驾校退费打什么电话管用
299阅读
中介发工资和厂里发工资的区别
88阅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2026年1月24日)
68阅读
婚前买车写女方名字贷款一起还
67阅读
合同价格不明确履行规则
63阅读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6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