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公司 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这个期限属于法定除斥期间 ,不同于普通3年诉讼时效,一旦过期权利就彻底消灭。哪怕股东事后发现决议有问题,只要超过60天,法院将直接驳回起诉。8月1日作出的决议,起诉截止日就是9月29日(考虑自然日计算)。 为什么法律要设定这么短的期限? 公司决议关系到整个组织的稳定运营。试想股东会刚通过融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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