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支付违约金。这里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且需按未履行服务期所占比例计算。公司 为员工支付了3万元培训费并约定3年服务期,员工工作1年后离职,则最多需赔偿2万元(3万÷3年×剩余2年)。这一法律规定既保障了企业的合理投入,也防止了天价违约金损害 劳动者权益。...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