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当债权 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影响案件走向。《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特指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而非原债务人本人。这种特殊规定打破了原告就被告的传统管辖原则,形成以次债务人所在地为核心的管辖规则。 一、代位诉讼管辖三大实战要点 去年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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