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47条,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且最长不超过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错过这个黄金救济期,法律上你永久丧失了撤销权。但别慌!这并不代表彻底无路可走,实践中仍存在三大补救方向:1.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 条款 2.主张合同无效(需满足恶意串通、违法等条件)3.通过违约责任、不当得利等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二...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