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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谁举证
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原告主张+被告抗辩的规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需要证明自己遭受损害 的事实、损害与被告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若想免责,则必须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这种原告基础举证+被告补充举证的模式,既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也避免了被告承担无限责任。 无过错责任究竟怎么玩转举证? 举个现实案例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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