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 的管辖法院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约定明确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二是未约定时按法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存在一种特殊情形——当原告所在地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时,原告可以直接在本地法院起诉。网购中约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时,买家完全可以在自己家门口打官司。 为什么我的官司能在自己家门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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