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和《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和律师作为合同 双方都享有任意解除权。当事人确实可以随时解除律师委托关系,但需要特别两点:1. 解除行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 若因解除委托造成对方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像我们网购时可以无理由退货,但运费需要自己承担是一个道理。 关于解除律师委托的五大真相 最近接到个有意思的咨询:王女士在离婚诉讼中途突然想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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