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85条和最新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各地法院在判例中普遍采用「应付工资总额×拖欠天数×0.05%」的双倍计算方式,北京某案例判决企业支付拖欠3个月的工资6万元,最终赔偿金高达3.24万元(6万×90天×0.05%×2)。 打工人必备维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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