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最新修订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老板直接拿产品、购物卡抵扣工资的行为,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不过《劳动 合同 法》第三十条也留了个活口:在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用实物折抵部分 工资。划重点——必须员工点头同意,而且不能影响基本生活保障! 老板拿货抵工资?这些新变化要看清! 最近老王所在的服装厂就上演了现实版以衣换薪...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