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三十七条白纸黑字写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朋友提前三天打招呼就行。这条规定划重点就是——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需要单位点头同意!但要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和书面形式,否则要吃哑巴亏。 辞职的正确姿势你get了吗? 前几天我哥们小王就栽在这事上,急着跳槽直接在微信上跟主管说了句老子不干了,第二天就拍拍屁股走人。结果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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