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19-21条、第37条规定,试用期其实是法律给劳资双方的双向考察期。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能走人,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特别要的是,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很多职场新人容易踩的坑。 试用期离职的正确打开方式 刚入职的小王最近遇到烦心事:在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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