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很多打工人遇到公司 拖欠工资时,发现合同 上盖的是公司公章,而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居然不是实际发号施令的老板。这种情况到底该找谁要钱?法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本身 ,也就是公司这个法律实体。法人代表只是公司对外行使职权的代表,《劳动 合同法》第30条,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公司主张劳动报酬。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板)故意用挂名法人逃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举证实际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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