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 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门店关闭导致劳动合同终止(非员工个人原因),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0.5个月计算,半年以上不足1年按1个月计算。但闭店是因员工严重违纪、企业破产清算等特殊情况,赔偿规则不同。简而言之——合法闭店≠不赔钱 ,员工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闭店赔偿背后的人情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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