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38条和46条,当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强迫危险作业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N倍经济补偿。这个N=工作年限,半年以内按0.5算,超半年按1年算。干了3年半能拿4个月工资,干5个月只能拿0.5个月。!必须是用人单位真的违法,自己不想干了可不算数。 被迫离职的正确打开方式 前同事小王的故事特别典型。公司 连续3个月只发8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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