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四十六条,当企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情形时,即便员工在职不满半年,企业仍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企业违法解除(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孕妇),则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即1个月工资)。而员工主动辞职且企业无过错时,原则上不产生赔偿。 这5种情况最容易踩坑 小王在奶茶店干了4个月突然被辞退,店长说试用期不用赔钱。实际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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