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四十七条,单位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俗称N+1)。工作3年2个月的员工,裁员赔偿应为3.5个月工资,若未提前通知则再加1个月。 被裁员别慌!手把手教你算清赔偿款 最近大厂裁员消息频上热搜,很多打工人最关心的就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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