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38条,当公司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时,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要两个关键点:一是拖欠工资的认定标准(一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二是必须通过书面通知 的形式提出解除合同。直接拍屁股走人被认定为旷工,反而让自己陷入被动。 被欠薪时最硬核的维权指南 去年我朋友小王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连续3个月只发基本工资的70%。他先是傻乎乎地天天催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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