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21条和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必须提前告知理由。公司 无合法依据直接辞退员工,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按不满半年工龄计算)。试用期工资8000元,赔偿金就是4000元。但是员工主动辞职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辞退,公司则无需赔偿。 试用期被辞退,这钱到底该不该拿? 很多打工人以为试用期被开只能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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