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44条、46条规定,工厂因破产、解散等客观原因关闭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重点来了!工厂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关闭事宜,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工厂突然倒闭,工人能拿多少补偿? 老王在电子厂干了3年半,月薪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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