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44条、第46条规定,企业因破产、吊销执照或提前解散导致闭店的,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超半年不足一年按一个月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若企业未提前30日通知闭店决定,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员工必看的赔偿全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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