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44条、第4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但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 合同到期不续签...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