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37条和第20条规定,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结算标准为:月工资÷21.75天×实际工作天数,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特别:任何形式的押金扣除、违约金约定均属违法。 试用期离职必知的5件事 小明在奶茶店干了7天突然走人,只拿到200块?这种糟心事本可以避免!试用期自动离职要:1.口头离职也算数,但最好发微信留证据...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