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单位单方面辞退哺乳期员工原则上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 合同 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一般指婴儿出生至满1周岁期间,这期间企业以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员工,都属于违法解除。 但要一个例外情况:哺乳期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如严重失职、刑事 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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