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 法》第46条、第47条规定,医院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签且不存在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3年7个月,可获得4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医院不续签合同必须赔偿的5种情况 某三甲医院护士小王就遇到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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