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pop
民生法律百科
法律速递
以案说法
法律工具箱
律师答疑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因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的补偿标准
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38条和46条规定,公司 连续拖欠工资超过30天,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个月算,超半年不足1年按1个月算。你干了3年7个月,能拿4个月工资补偿。 被欠薪离职的完整维权指南 上个月刚帮朋友处理过类似案例:小王在广告公司干了2年,被拖欠3个月工资后选择离职。他做了3件事:1.收集了工资条和催款记录...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pop
热门文章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14阅读
重庆法律精选问答
13阅读
重庆法律咨询
12阅读
拒不执行劳动法怎么办?劳动者如何维权?
11阅读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10阅读
转正工资低于试用期合法吗
1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