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八十五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拖欠工资不仅要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还要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导致员工离职,企业还需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恶意拖欠的甚至面临刑事 责任。法律给你的不仅是讨薪的权利,更是让企业付出代价的武器。 被拖欠工资别慌!这份维权指南请收好 老王在汽修厂干了三年,最近三个月工资一直被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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