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40条和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或经营困难安排员工待岗,若一年后仍无法恢复工作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 (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支付。若企业未提前30天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需特别的是,待岗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社保需正常缴纳。 待岗一年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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