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正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仅需提前3天(不限书面形式)。这30天既是劳动者的义务(给企业缓冲期),也是权利保障(企业不得强制留人)。 打工人必懂的30天离职攻略 最近收到粉丝私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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