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最近收到不少朋友私信问:辞职后公司 只发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干了20天的钱不给结,老板说下个月再发,这样合法吗?作为劳动 法领域从业者,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不合法! 《劳动合同 法》第50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离职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劳动报酬 。哪怕你15号提离职20号走人,这5天的工资也必须结清。很多公司所谓的次月发薪日统一发放其实是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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