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46条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存在一个关键例外:员工是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强迫劳动等)而被迫离职,即便属于自己提出离职,仍可主张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满10年的老员工而言,这个法律规则同样适用。 十年老员工主动离职的真实处境 老王在某制造企业干了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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