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两种情形:提前通知解除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和即时解除 (企业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法定过错)。企业需区分情况处理:若员工合法解除,企业须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若员工违法解除(如未提前通知突然离职),企业可主张赔偿损失。 员工突然辞职,企业必须照单全收吗? 很多老板一听到员工说明天就不来了就火冒三丈,心想:你说走就走,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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