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唯一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限定解除理由的合法解除方式。协商解除的核心在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条件。 举个栗子:小明因为要回老家发展,主动找公司 谈离职,双方就补偿金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书——这就是典型的协商解除。整个过程就像谈合作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的补偿不能低于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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