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大白话就是:签合双方可以白纸黑字商量好将来打官司在哪个法院,但不能越级选择最高法院,也不能抢专属管辖的案由(房产纠纷 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或直接指定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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