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 履行的担保手段,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应当全额返还。但实务中常出现部分返还的情况,建设工程发现轻微质量瑕疵时,发包方暂扣10%-20%保证金。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明确指出:扣除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不得以保证金代替违约金。 为什么会出现部分返还?这钱到底怎么算? 上周刚处理过装修纠纷的业主王姐就深有体会。她家墙面有三处空鼓,装修公司 坚持要扣30%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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