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特征如下:

1、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某些原则例如等价有偿原则,不能适用于调整财产继承法律关系。

2、客体比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窄得多,仅为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物、财产权利与债务。

3、在内容方面与许多民事法律关系有所不同。例如财产继承权不同于债权,其权利的实现并不需要义务为任何行为或不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