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产权年限为四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