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的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