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带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