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婚前的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婚前孳息;

4.婚前取得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