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属于禁止流通物,不属于限制流通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制造毒品,还是走私、运输、贩卖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毒品数量大、以及暴力抗拒检查等情节严重的,会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