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分包括: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3.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