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