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事由。因此只需要针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法院认可后就可以获得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