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与是否收监要看具体情况。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现犯罪。只要监视居住的条件消失,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都要被收押,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要送监狱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