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转土地交付日期的约定。

2、土地的复耕方式、责任和费用的约定。

3、惠农政策、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享受对象的约定。

4、物价涨跌因素对流转价款影响的约定。

5、流转经营权抵押担保及再流转的约定。

6、由国家财政投资、补助资金形成资产所有权归属的约定。

7、争议处理归属地的约定。

8、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缴纳的约定。

8、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缴纳的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