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相对复杂的案件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特殊重大复杂案件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对于有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可在此基础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总共加起来最长可达七个月。

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